更新时间:2017.04.29
【摘要】角色商品化包括对知名虚构角色和真实人物人格特征的商品化。对于虚构动漫形象,通常是用版权法的保护模式,但版权法无法提供对角色姓名的单独保护。对于真人以及由真人扮演的虚构角色,无论是现行商标法、民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人格特征的保护都有不逮之处。只要能使相关公众将该特征与该知名角色相关联,对于可商品化的角色特征都应提供保护。从利益平衡角度,角色商品化的保护应当设立一定的期限。构建角色商品化的法律保护模式,应当在民法典中引入形象权来保护自然人以及由自然人扮演的知名角色的人格特征,还应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来对形象权所无法涵盖的知名角色特征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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