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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更新时间:2015.04.13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姜芳蕊
【出版时间】:2014年02月01日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期刊页码】:76-81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关键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冲突

【摘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采取的是行政与司法并行运作的双轨保护模式。当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对同一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由于因缺乏良好的衔接机制,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标准不一致,以及立法中还存在不足等问题,出现两个机关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相悖的情况。这种冲突降低了公权力的权威性,浪费了司法行政资源,降低了保护效率,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也难以得到有效制裁。因此,要通过加强行政与司法之间的衔接与协作、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法律监督、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等方面入手缓解和消除二者之间的冲突,努力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目录】

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冲突的表现
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冲突的成因
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冲突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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