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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程序中权利要求书修改的最小单元

更新时间:2015.12.26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石必胜
【出版时间】:2015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期刊页码】:37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专利文件、权利要求书、无效程序、技术特征

【摘要】在无效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时是否允许修改技术特征,是司法实践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了保护相关公众的信赖利益,激励专利申请人谨慎撰写权利要求书,不宜允许修改有缺陷的单个技术特征。但是,考虑到权利要求书具有模糊性,我国专利代理水平较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政策的导向,应当允许专利权人修改有缺陷的单个技术特征。为了防止恶意不当得利,不宜允许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修改有缺陷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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