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舒城万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公司)、藏友福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1民初1661号民...
上诉人北京金农科种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农科公司)、云南金秋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色农华公司)、原审被告易门县富农家园农资有限...
都森烈与麦玉丰种业公司签订了《玉米品种玉丰2号开发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育成的“玉丰2号”玉米杂交品种的品种权及生产经营权的开发协作事宜,达成协议。品种参试...
原告高科公司获得对“淮稻5号”独占许可,并获得权利人的授权,可以对对侵犯该新品种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许可期间为2008年11月30日至2013年11月30日。而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在其承包的耕地上种植了“淮...
2008年11月25日,淮阴农科所和高科公司签署了《“淮稻5号”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了淮阴农科向高科公司转让五年的拥有的关于“淮稻5号”的一系列权利的权利。但在2012年的时候,邱奇峰将自己承包...
再审申请人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先锋公司)、再审申请人新疆新特丽种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丽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四团(以下简称四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
原告河南金苑种业有限公司(简称金苑种业)与被告甘肃泓丰种业有限公司(简称泓丰种业)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院审理后认定,被告甘肃泓丰种业有限公司侵...
再审申请人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省大京九种业有限公司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申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敦煌种业公司认为自己提起侵害“吉祥1号”品种权之诉主体是否适格,且武科公司与大京九...
无论是工业产权还是植物新品种权,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于运用。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保护权利,推动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本院认定辽宁稻作所与徐州农科所...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