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使用的第1267960号“宾王”商标可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理由如下:1、原告的经营状况一直处于增长的态势,产品销售区域广,产品产销量大,产品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2、“宾王”商标使用企业一直采用...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当事人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评审。在本案中,康恩泰有限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理由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属于《商标法》第二十...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申请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没有显著性的情况。2、原告的证据能否证明该申请商标经过其使用已取得显著特征,足以产生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关于争议焦点1,...
本案涉案的第515264号“将军及盾”商标符合驰名商标的条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在其生产的封拉线产品上将含有与原告“将军及盾”驰名商标主要部分相同的图案作为商标使用。对于被告的使用行为是否误导公众,...
容声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和《委托书》上均载明为3年,派科公司对此也没有异议。容声公司主张派科公司实际使用商标的期限是从2001年7月计至容声公司起诉时止,共计18个月,商标使用费为100万元。派科公司则主张其...
能够证明该事实的证据仅限于《商标异议复审理由书》、证据5和证据6,而理由书是确定该事实的主要依据,从该证据所载明的内容可见,三丽鸥公司始终围绕的问题是其对“Little Twin Stars”系列小人儿图形享有在先...
光海公司就“无敌”二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享有的商标专有权和海豚出版社依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该注册商标享有的排他使用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光海公司享有专用权的“无敌”商标被核准使用的商品为第16类,包...
原告的“宾派BINPAI”商标经核准注册,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原告请求保护的商标权益合法有效。被告无正当理由注册并使用的域名构成对原告“宾派BINPAI ”商标的模仿,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另被告为商业目的...
烟台瑞东公司与山东鲁信公司对“百令”文字的使用目的不在于标注生产厂家,应属合理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
本案原告对被告因侵权所获得利益以及原告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均无法举证,须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确定赔偿数额。因被告是在文登市从事汽车修理以及汽车配件零售的企业,其购进汽车配件的主要用途应为自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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