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9
【摘要】近十年,我国司法实践陆续出现“”了一些商标俗称的侵权纠纷案件。这一系列的案件中,原商标持有人都未曾对商标俗称予以在先的主动使用,所以当他们请求法院保护其在先使用权时,法院的判决几乎无一支持。从我国现有的案件来看,法院几乎不支持原商标权利人对公众使用在先的商标俗称享有权利,表现为法院判决支持第三人对商标俗称进行注册使用。法院认为公众对商标“”俗称的在先使用并不是原商标持有人自己的使用,不符合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使用行“”为的规定,因此原商标持有人称自己在先使用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但是早在1919年,美国就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例,经过近百年的案例补充,公众使用规则在美国得以发展,并在1942年Coca-Cola Co.v.Busch案中承认公众使用规则属于商标法原则,原商标持有人对商标俗称享有权利。这个判决结果既保护了原商标持有人的利益,也避免了消费者混淆不同商品/“”“服务来源,兼顾了保护消费者原则和在先使用原则二”者“的平衡。我国司法实践完全否认公众使用规则在某程度上造成了保护”消费者原则和“”在先使用原则的严重失衡,如何在我国商标俗称案件审理中适当引入公众使用规则?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本文将分四个部分对商标俗称保护中公众使用规则展开论述。第一部分首先对商标俗称的概念以及保护的必要性进行理论分析。这主要是从商标权客体理论和公共利益理论两方面进行。第二部分首先对公众使用规则进行界定,随后详细分析三个著名判例,深入了解公众使用规则在美国的发展历程,最后对公众使用规则的实质进行深入的分析。第三部分首先从我国目前的立法实践对公众使用规则规定不明确说起;其次从我国的数个著名商标俗称案例着手,分析我国司法界目前对商标俗称公众使用规则持否定态度;最后,分析我国理论界对公众使用规则持有不同的观点。第四部分从理论上分析我国应该在审理商标俗称案件中适当承认公众使用规则,并且对公众使用规则进行重新构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商标俗称的概念与保护的必要性探讨
第一节 商标俗称的概念与特点
一、商标俗称的概念和分类
二、商标俗称的三大特点
第二节 商标俗称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一、从商标权客体理论说起
二、商标权公共利益理论的要求
第二章 公众使用规则的界定及沿革
第一节 公众使用规则的界定
第二节 公众使用规则的萌芽——可口可乐诉Koke公司
第三节 公众使用规则的发展——可口可乐诉Busch
第四节 公众使用规则的理论深入——美国国家有线电视协会诉电影编辑公司
第五节 公众使用规则的实质——消费者保护原则与在先原则的冲突
第三章 我国对公众使用规则的实践与认识
第一节 公众使用规则在我国立法上的体现
第二节 公众使用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上的适用
一、索尼爱立信诉刘某案
二、辉瑞制药诉广州威尔曼公司案
三、路华公司诉吉利公司案
四、对上述案件判决的评析
第三节 我国理论界对公众使用规则的争议
一、对公众使用规则持积极意见
二、对公众使用规则持否定态度
第四章对公众使用规则的重新定位与构建
第一节 对公众使用规则的重新定位
一、符合洛克劳动财产权理论
二、符合功利主义法学理论
三、符合以功能主义为中心的商标权证成理论
四、符合商标法的立法宗旨
第二节 对我国公众使用规则的构建
一、俗称与商品/服务形成唯一的对应关系
二、适用禁止反言规则
三、考虑公众使用俗称的目的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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