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论植物遗传资源的品种权保护研究

更新时间:2015.11.05

【专业类别】:其他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余雪瑶
【出版时间】:2013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陈宗波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关键词】植物遗传资源、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摘要】众所周知,所有植物的遗传基础就是遗传资源,比如目前现存所有植物的基因和非基因的序列信息。这些序列信息大部分是重复的,比如地上的野草,春风吹又生,但是有些序列信息则是稀少的且具有潜在价值的,这些都是需要我们保护的。中国幅员辽阔,草原、森林、土地上孕育着数以万计的基因,植物遗传资源十分丰富。农业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包括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等在内的作物遗传资源是植物遗传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护好这个大型基因库,使作物能够顺利繁殖,需要我们做出比以往更大的努力。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很多来自各方的威胁,比如生物海盗、比如遗传资源逐渐减少甚至殆尽等等。但是如何使这些潜在的植物遗传资源优势得到保护和开发利用,变成了众多专家学者以及普通百姓都急需考虑的问题。很多专家学者从法律层面探讨了应该运用何种方式进行保护,有些主张利用公法,因为植物遗传资源是归国家所有;有些主张运用私法,这样更有利于维护育种者、开发者的积极性,以便创造更多更优质的植物。本文目的就是通过研究植物遗传资源的新品种权保护模式,探讨如何让这种保护模式更好地保护植物遗传资源,从而更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本文从四个部分论述植物遗传资源新品种权的保护:第一部分要研究清楚遗传资源保护与植物新品种权的关系。通过弄清这两个核心概念里面包含的各种定义的内涵及外延,才能更好地对研究课题展开研究。首先从介绍遗传资源入手,详细介绍植物遗传资源;同时引出植物品种和植物新品种的联系与区别。再对植物遗传资源品种权保护进行学理分析,明确植物遗传资源新品种权的法律特征以及要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我国植物遗传资源的基本情况和保护现状。由我国遗传资源既丰富又较难保护的基本情况开始,指出我国目前较多地是运用公法对植物遗传资源进行保护,而私法中保护措施不够完善,重点对比了品种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提出我国现行的保护措施存在立法和配套政策不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保护质量不高等问题。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国际上保护植物遗传资源的公约,如《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公约》(UPOV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on Biological Diversity)等。同时还阐述了美国和印度这两个典型国家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基本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得出了对我国完善植物遗传资源新品种保护的启示。第四部分研究我国对植物遗传资源品种权保护的制度完善。从立法层面,从审查层面,从行政执法层面,从司法层面,从意识层面,从国际层面等六个方面进行研究,对我国目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进行完善,吸收国外经验,考虑将条例提高到法律层次,使其与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统一。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妥善处理侵权问题,强调法律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意识等。通过研究,我们可以知道,植物遗传资源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农民对植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和改进,几乎是依赖于农民的种子储备和交换。通过植物新品种权制度这种专门制度进行保护,规定育种者权利和农民权利,更好更全面地保护了植物新品种,进而有利于保护植物遗传资源。这种方式更适合目前中国的国情——即农民生活贫困,生物技术、农林等相关产业发展落后的客观状况,避免了其他方式(例如专利)保护带来的昂贵成本。

【目录】

引言
一、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与植物新品种权的关系
(一)遗传资源与植物遗传资源
(二)植物品种与植物新品种
(三)植物遗传资源品种权保护的学理分析
1.植物遗传资源品种权保护的必要性
2.植物新品种权及其内容、法律特征
3.取得植物遗传资源新品种权所具备的法定条件
二、我国植物遗传资源的基本情况及其保护现状
(一)我国植物遗传资源的基本情况
(二)我国对植物遗传资源的现行保护
(三)我国对植物遗传资源的品种权保护途径
(四)我国对遗传资源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立法和配套政策不完善
2。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
3.对遗传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质量不高
三、国际及国外对植物遗传资源品种权保护的考察
(一)有关植物遗传资源植物新品种权的国际公约
1.《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公约》(UPOV公约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
3.《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二)美国
1.植物专利
2.商标
3.植物品种
4.实用专利
5.商业秘密
(三)印度
1.“现存品种”的保护
2.注册信息揭露制度
3.利益分享机制
4.限制性保护措施
(四)对国际及国外考察比较后的结论
四、完善我国植物遗传资源品种权保护的对策
(一)从立法层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品种权与专利权保护模式的对比
2.我国选择的保护模式
(二)从审查层面,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三)从行政执法层面,加大执法力度
(四)从司法层面,妥善处理侵权问题
(五)从意识层面,加强遗传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意识
(六)从国际合作层面,加强我国植物遗传资源的国际保护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