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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视野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15.11.24

【专业类别】:其他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周红玉
【出版时间】:2003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王先林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
【关键词】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Competition Law、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Antitrust Law

【摘要】知识产权制度在实质上解决了“知识”作为资源的归属问题,体现了一种激励和调节的利益机制,这一制度无疑是以保护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为知识产权提供扩大的或更充分的保护;反垄断法可以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因此,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竞争法框架下讨论是很有必要的。本文试从下列几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在知识产权与竞争、竞争法关系上,知识产权是一种与动产、不动产相并列的新型财产权利,是以特定的知识产品为客体的专有民事权利是“私权”。而竞争的实质是法律关系主体在市场上为自身利益排除业务对手的争夺而最大限度地争取客户和争取业务,竞争使稀缺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但在竞争与垄断的问题上,过度竞争容易导致垄断,竞争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正是基于这种消极影响,现代各国需要运用法律对竞争进行调整,形成竞争法。竞争法作为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对竞争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来实现的。知识产权与竞争密不可分,相互促进,从而决定了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在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上的殊途同归。 竞争法扩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典型地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规范上。当然,知识产权的获得是对竞争的一种可以接受的限制,而知识产权的不当行使则需要竞争法的规制,即如果知识产权的行使超出了必要的界限,构成了对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正当损害,那么竞争法(反垄断法)就要对此进行规制。 第二,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关系上,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作为两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前者通过设立法定权利,保护创造者的利益,后者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来维护权利人利益,维护公平竞争,二者具有互补协同的关系。首先,“反不正当竞争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次,共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 从各国立法及司法对不正当竞争的定义来看,不正当竞争应当是经营者在市场竞争 中,柳一切违辅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 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用的行为。作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做法律规制的反不正 当竞争法,既是一种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又是一种规制竞争用的法律,从保护私权 出发,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民事权利主能知识产权,但不仅仅包括知识产权,其 所确认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整个知识产权法领域的基本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 知识产权法体系的胸,其在知识产权法体系中的补充地位也是明显的。可以说,反不 正当竞争的存在使得知识产权法成为一个开放的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钻识产权法的 生长点。 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诚实信用原则是连接二者的纽带。首先,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准则和法律原则,抓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具实质性的 要件;其次诚信原则是克 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封闭性和漏洞的一般条款,具有兜底和包容作用。 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对未注册商标、商业秘密以及商品化权等知识产权的保 护无疑给知识产权人提供兜底和扩大的保护。 第三,在知识产权的行使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上,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禁 止卡特尔、禁止滥用支配地位、控制集中或者购并。知识产权作为合法垄断是反垄断法 的例外,但如果知识产权行使不正当地限制竞争并损害消费者利益时,知识产权行使就 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当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 围或者正当的界限,导致对该权利的不正当利用,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 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应当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必要的规制。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连接点也就在于知识产权的滥用构成不正当限制竞争。 知识产权滥用受到反垄断法规制,主要有下列两个方面:第一种是知识产权滥用构成了反垄断法上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二种是知识产权滥用构成了反垄断法上的联合 限制竞争。顺识产权滥用踉反垄断法控制服必要的。 2 .目前,我国并未真正建立妙识产权的竞争法保护与相关的规范制度,反不正当竞 争法需要完善,反垄断法尚未出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法律制度近乎空白。因此, 无论是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还 规范知识产权行使的角度,我国的竞争法都应该进 一步完善。首先,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应当确立以诚信原则为核心的一般条款, 以使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真正能够发挥对知识产权的兜底和扩大保护的作用。

【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一、知识产权与竞争、竞争法关系的一般分析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
(二)竞争的含义与竞争法对竞争行为的规制
(三)知识产权与竞争、竞争法的一般关系
1、知识产权与竞争密不可分,相互促进,这决定了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在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上的殊途同归
2、竞争法扩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3、知识产权的获得是对竞争的一种可以接受的限制,而知识产权的不当行使则需要竞争法的规制
二、知识产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的含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地位
(二)保护知识产权要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防止和反对不正当竞争
1、对知识创造者利益的保护是公平竞争的要求
2、对知识创造者的权利的必要限制也是公平竞争的要求
(三)诚实信用原则是连接知识产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纽带
1、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准则和法律原则,是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具实质性的要件
2、诚信原则是克服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封闭性和漏洞的一般条款,具有兜底和包容作用
(四)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现对未注册商标、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兜底和扩大保护
1、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2、商业秘密的保护
3、对角色形象与名称的保护
三、知识产权的行使与反垄断法
(一)垄断与反垄断法的一般分析
(二)从微软垄断案看知识产权行使的反垄断问题
(三)知识产权滥用及其反垄断法规制
1、知识产权滥用的一般分析
2、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法规制
四、我国对知识产权进行竞争法保护与规范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一)我国的竞争法及其对知识产权保护与规范制度的现状
(二)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知识产权提供兜底和扩大的保护
(三)制定我国《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反垄断规制
中外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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