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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豁免制度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15.11.24

【专业类别】:其他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刘芳芳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李容华
【导师职称】:副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学院
【关键词】豁免、法定主义、知识产权、反垄断法

【摘要】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是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2008年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其中对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做了规定,但是对这一条款的不同理解引发重大争论。法治、法律、特权、豁免四者间关系决定了豁免的本质属性是法定性。豁免法定性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法定主义的分析方法。基于法定主义分析方法勾勒出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一般分析框架是:我国《反垄断法》确实存在对知识产权的豁免,并且属于对公权力豁免的类型,免除的是公权力主体的法律适用权,而非经营者的责任。实践中对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法适用要以豁免条件为基础,豁免的法定条件是: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对这一条件的认定标准是滥用知识产权,认定滥用知识产权的标准是排除、限制竞争。而对排除、限制竞争的认定则有赖于具体的认定指标和方法,这些指标和方法集中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法适用指南中,综观美欧日的反垄断法实施,都出台了相应的指南作为法律实施的参考和依据,所以出台我国法定豁免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法适用指南极为必要和重要。

【目录】

一、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思路
(三)研究方法
(四)文献综述
1.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方面的文献及评述
2.反垄断法豁免制度方面的文献及评述
二、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存在的法定根据
(一)豁免的本质属性
1.豁免法定性的本质属性
2.豁免的本质属性对研究方法的要求
(二)豁免制度存在的法定根据
1.豁免制度存在的法定形式
2.我国《反垄断法》中的豁免制度
3.我国《反垄断法》豁免制度中的知识产权
(三)反垄断法是否豁免知识产权的中外比较
(四)小结
三、反垄断法豁免知识产权的法定类型
(一)豁免类型的划分
(二)我国《反垄断法》豁免知识产权法定类型的分析
1.第 55 条上款之规定的分析
2.第 55 条下款之规定的分析
(三)反垄断法豁免知识产权法定类型的中外比较
(四)小结
四、反垄断法豁免知识产权的法定条件
(一)我国《反垄断法》明示的知识产权豁免的法定条件
(二)我国《反垄断法》豁免知识产权法定条件的分析
1.知识产权豁免法定条件的内容分析
2.知识产权豁免法定条件的性质分析
(三)反垄断法豁免知识产权法定条件的中外比较
(四)小结
五、反垄断法豁免知识产权的认定标准
(一)我国《反垄断法》明示的知识产权豁免的认定标准
(二)反垄断法豁免知识产权认定标准的分析
1.“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的认定
2.“排除、限制竞争”的认定
3.“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认定
(三)反垄断法豁免知识产权认定标准的中外比较
(四)小结
六、结论
参考文献
附 录: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法适用指南建议稿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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