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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私权的微观构造模式及其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

更新时间:2013.06.20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安雪梅
【出版时间】:2008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时代法学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关键词】

【摘要】权利的微观构造理论旨在解决权利体系内部处于各不同层次的权利之间的逻辑关联问题,并以此为参照,构筑和完善一国的法律制度。在私法领域,民法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对权利人私有权利的保护和救济,作为民法特别法的知识产权法也不例外。深入分析并揭示私权的微观构造模式,有助于我们厘清诸民事权利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方法,为完善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料。基于对民事法律制度的考察,对于一项具体的民事权利而言,合理的权利构造模式应为原权利、请求权和救济权组成的三元结构,且该三元模式已经得到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