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先用权制度是专利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制度,目的在于对专利权人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利益进行更好地平衡,中国专利法关于先用权制度的规定比较简单,而且没有其他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适用进行进一步地解释说明。因此,对于其中的重要问题,如“相同产品、相同方法”、“先用技术改进的限制”、“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和“原有范围”等关键问题的理解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也为先用权制度在中国的适用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有必要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目录】
一、如何理解专利法第六十九条中的“相同产品,相同方法”。
二、如何理解专利法第六十九条中有关先用技术改进方面的限制。
三、关于“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的准备”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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