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商标先用权规则的法律适用

更新时间:2015.12.11

【专业类别】:商标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王莲峰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法治研究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副 标 题】:兼评新《商标法》第59条第3款
【关键词】商标先用权、法律适用、构成要件、商标先用权行使的限制

【摘要】我国2013年8月新通过的《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了商标先用权规则,该规则首次在我国商标法中得到确立;新修改的商标法不仅认可了现阶段未注册商标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而且通过该规则的设立,较好地平衡了商标注册权人和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人之间的利益。由于新法第59条第3款规定比较抽象,如何理解和适用商标先用权规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商标先用权是一种正当使用的行为,但在我国商标注册确权制度下,商标先用权的构成要满足相关要件,商标先用权的行使也会受到诸如使用范围等因素的限制,该条规定的先用权中的商标可延伸到其他商业标识。 更多还原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