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书局于2005年5月、2009年1月分别对《新译》进行初版发行和再版发行,并在出版物上署名三民书局为著作财产权人,故其自2002年11月18日起即为《新译》的唯一著作财产权人。而世纪出版公司于2009年11月擅自出版...
上诉人钟立清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认为一审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并非著作权人,原告主体不适格,且原告出具的证据公证书违反相关法律规范,应为无效,以及赔偿责任认定不合理。湖北省高院依法...
本案中武建军虽然上诉认为原审判决赔偿数额较低,但其所提交的证据不能确定其实际损失或郑州市中原中医院因使用其漫画作品所获取的违法所得,原审法院综合考虑武建军的知名度、涉案作品的性质、武建军为制止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
2012年3月6日,滚石音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仅限卡拉OK经营场所)等著作权权利信托音集协管理。合同签订后,音集协委托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了...
本案涉及到一类比较特殊的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
本案中,大不列颠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因新蕾出版社的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新蕾出版社虽认可销售了15500本图书,但未能举证证明所销售图书的获利情况;大不列颠公司虽与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签订了儿童百科...
原告系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因被告将该项技术应用于生产中,侵害了其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苏其华停止生产,销毁产品及生产设备,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的涉案专利权有效,被告的行为...
金海诺公司使用在先,不存在侵权。金海诺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以前即生产销售了与涉案专利技术特征相同的产品,故金海诺公司先用权抗辩成立。涉案专利属于现有技术。铁信公司于2008年就已经...
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诉称被告庐江县新天空超市未经原告授权,擅自在其经营的场所内以营利为目的,销售的涉案商品所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经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从外观上已经足以使消费者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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