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视公司以其与上海艺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影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协议中使用费7.6万元的约定,要求三基公司赔偿10万元。对于该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合同的效力仅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效,且合同中约...
2003年9月1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予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玻璃(一帆风顺)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 03 3 35012.4。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缴纳了年费,且...
本地影视”图标可以进入网络地址为http://192.168.0.231的页面,在该页面可以在线播放原告享有相应著作权的电影作品《非诚勿扰》,被告未能出庭证明该在线播放行为取得了《非诚勿扰》著作权人的许可,而被告对“...
本案中,由于原告在庭审过程中认可申请商标指定使用服务项目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项目相类似,故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申请商标标识与引证商标的标识是否相近似。从商标标识来看,申请商标由中文“中隆国际”组成...
原告主张依据授权品种转让费,二被告应赔偿原告52万元,并互付连带责任。本院认为,根据《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侵犯品种权的赔偿数额,应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
本案讼争的名称为包装箱(花生牛奶1)ZL200530172085.3号专利,其专利证书上记载的专利权人为张谋目,如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应认定被上诉人张谋目为讼争专利的专利权人。上诉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并没有体现讼争专利...
本院考虑学位论文数据库用户主要为国家图书馆以及高等院校图书馆等因素,认为万方公司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致歉等民事责任已足以抚慰刘联胜所受之精神损害,故对刘联胜要求万方公司向其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不再...
本院认为,关于本案侵权产品购买费的问题,黄荃乐所提供的发票并未单独独载明妆台的价格,而是载明妆台、妆凳的售价为5790元,而黄荃乐对此的解释是,该产品为一套产品,不能分拆出售,故只能整套购买。在此情况...
普陀信用社在冠有其名的花灯上,未经胡斌许可,使用了胡斌的摄影作品《新城花园》,并未署上作者的名字,也未向作者支付报酬。对此事实各方当事人均予认可。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普陀信用社的这种行为已构成对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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