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红樱公司主张红英厂在销售的相同产品上标明的企业名称中使用“红樱”文字等行为,侵犯其中文、拼音、图形相组合的“红樱”商标专用权,故要求红英厂应当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红樱公司对此有责任提供证据,但红...
根据英国派克笔公司分别于2003年7月2日和2005年6月30日签署的《特别授权书》中“授权上海派克笔公司为英国派克笔公司在中国的商标安全顾问,负责保护英国派克笔公司的列在附表中的派克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权;全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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