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福州新代文具有限公司自1989年11月成立后即由其投资人从台湾引进生产野I生动物笔的有关设备模具,并在1990年3月份起批量生产经销该笔。被告在取得该类产品的先用权后,现无证据表明其大规模扩大生产数量,扩...
原告吴冠中因与被告上海朵云轩和被告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原告诉称两被告侵犯了其署名权,经过一审法院和上诉审法院的审理,最终认定,上诉人上海朵云轩与原审被告拍卖有限公司在依协...
张国伟系“具有握笔限位结构的书写笔”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因福州新代文具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大量生产出售侵权产品,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故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福州...
1994年10月开始制造防蜡器,并于1994年8月12日与青海石油管理局采油厂物资供应站签订购销50台防蜡器合同,每台单位2600元,合计人民币13万元。这批货发往青海石油管理局采油厂柳园中转油库,根据原告诉讼保全申请...
原告介休二机公司以被告介休市煤化成套设备厂未经其同意,擅自生产、销售与其专利产品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产品,侵犯了其两项专利权为由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以原告不具备JK...
原告中央制药厂、医保公司诉称:“松树牌”人参精口服液系中央制药厂生产,由医保公司包销出口,经工贸双方努力已成为知名产品。其包装装潢是20世纪70年代由二原告委托案外人王明亮设计,并由二原告使用,故该装...
原告吴德铭诉被告谢丽虹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德铭、委托代理人马军、王碧兰;被告谢丽虹、委托代理人孙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安平县中原金属丝绳网厂因不正当竞争一案,不服河北省衡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5)衡中经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认为,中原网厂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网带厂生产技术,张跃贵、王士...
“十佳”注册商标专用权原为中国体育服务公司所有,该公司头口允诺十佳厂无偿使用“十佳”注册商标。1992年8月30日,“十佳”商标注册人变更为体旅公司。十佳厂未与体旅公司达成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自1992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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