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10
【摘要】近年来,司法诉讼日益成为解决标准必要专利问题的重要路径。我国标准必要专利问题的司法政策以现行标准化制度为背景,规范对象限于推荐性标准。基于我国正在推进标准化体制改革,应尽早思考将团体标准和强制性标准纳入司法政策的规范范围。团体标准涉及专利问题的规范设置,应尊重标准制定组织的自我规制机制;强制性标准涉及专利问题的规范设置,应严格适用强制许可条件和程序,并给予专利权人公正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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