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4.29
【摘要】证明妨碍规则被认为可以解决损害赔偿举证难的问题,但由于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等原因,法院基本不适用《商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的证明妨碍规则。通过将目的解释、体系解释与制度成本进行整合,提出一种解释方法。在解释证明妨碍规则时,应追求净收益最大化,一方面要尽可能实现立法目的,另一方面还要降低制度成本,并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持一致。运用上述解释方法,澄清了适用证明妨碍规则中可能产生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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