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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15.11.04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胡达川
【出版时间】:2007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李雨峰
【导师职称】:副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侵权人、赔偿数额、定额赔偿、补偿性赔偿、财产权益、权利人、赔偿标准、过错责任原则

【摘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是当前司法审判的一大热点和难点。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贸易领域中知识产权含量的逐步升高,由侵权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也不断增加。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对于权利人财产权益受到的损害,往往需要通过给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补偿,从而实现民事诉讼对因侵权行为而造成利益失衡状态的矫正功能。赔偿数额确定的适当与否,关系着司法救济制度的合理性评价问题,也关系着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程度。因此,探求一条适当的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正是从这一考虑出发,结合关于此问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明确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范围、性质和归责原则,找出比较科学的赔偿计算方法,提出修改建议,希望会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更加公正、合法、快捷和有效有所帮助。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进行了具体分析。首先对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要件的内涵问题进行了探讨,即在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中,应当包括哪几个条件,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提出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出发,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存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要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表现为对知识产权法定义务的违反,包括作为与不作为,认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应根据我国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损害是赔偿损害必备的构成要件,损害不同于损失,并介绍了学理上界定损害的三种不同方法。因果关系应该按照过错归责的要求,为正确的归责和确定责任范围,有条件地适用相当因果关系。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学界和审判实务界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是否以过错为必要条件的分析,提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应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论点。第二章分析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范围。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原则,影响着赔偿范围及赔偿数额的确定,是损害赔偿的核心问题。根据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明确了全部赔偿、法定标准赔偿、法庭酌定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四个赔偿原则,指出赔偿责任的承担应当适用全部赔偿或者全面赔偿的原则,也就是民法上的填平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权益损失往往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在实际中执行全部赔偿原则并不容易,论文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对衡平原则做补充的立场进行了探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在确定知识产权的赔偿额时,将权利人的哪些损失作为侵权人应当赔偿的范围。财产权益损失主要表现为可得收益的减少或丧失,财产权益损失又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方面,并对应当列入赔偿范围的律师费、调查取证等合理开支费用进行了探讨。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应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予以补救,为便于操作,可在法定幅度内,制定法定赔偿数额或由法官依据国情和案情酌定赔偿数额。第三章重点探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性质。在综合比较早期的“惩罚性赔偿”演变为当前的“补偿性赔偿”,以及我国司法实践适用情况来看,提出了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不宜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补偿性与惩罚性是体现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区别的性质划分,知识产权本质上仍是民事权利,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性质应该首先是对受害人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一种补偿,因此适用“补偿性赔偿”。此外,造成知识产权侵权严重现状的原因不是补偿性赔偿方法内在的缺陷,也不是惩罚性赔偿所能解决的,因此应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着力研究如何使补偿性损害赔偿贴近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第四章也是本文的重点部分,在确定了赔偿原则和范围之后,另一个与损害赔偿有关的问题又凸显出来,即如何落实这些赔偿原则和范围。本部分试图解决损害赔偿额的计算这一难点。目前我国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四种:即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非法获利、定额赔偿、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确定损害赔偿额,并对这四种计算方法的顺序进行了探讨。这四种方法借鉴经济学原理将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具体化,从定量分析角度,力求近似达到合理程度。第五章主要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定赔偿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法定赔偿制度中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如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商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利的司法解释中,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不尽一致;定额赔偿的适用对象、范围不明确;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因此笔者对此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认为应统一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法定赔偿制度;适当提高当前法定赔偿标准;对善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和确立权利人对于采用何种赔偿额计算办法的选择权。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
一 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要件的内涵
二 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 存在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 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
(三) 侵树于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 侵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第二章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范围
一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一) 全部赔偿原则
(二) 法定标准赔偿原则
(三) 法庭酌定赔偿原则
(四) 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
二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概述
(二)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三) 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章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一 权利人的实际损害
(一) 权利人的利润损失
(二) 商誉损害赔偿费
(三) 消除不良影响费用的赔偿
(四) 精神损害赔偿费
(五) 判决前利息的计算
(六) 律师费的计算
二 侵权人的非法获利
(一) 侵犯著作权案件
(二) 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
(三) 侵犯专利权案件
三 法定赔偿额
四 许可使用费的倍数
(一) 固定的许可使用费
(二) 惯例
(三) 自愿协商法
(四) 分析法
五 计算方法的顺序
第四章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性质
一 补偿性
二 惩罚性
三 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性质
第五章 我国侵害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和构建
一 我国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
(一) 计算损害赔偿方法的不统一
(二) 定额赔偿的适用对象范围不明确
(三) 诉讼时效问题
(四) 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
二 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二
(一) 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法定赔偿制度的规定应予统一
(二) 适当提高当前法定赔偿标准
(三) 应对善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四) 确立权利人对于采用何种赔偿额计算办法的选择权
结束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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