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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版权转让登记的对抗效力

更新时间:2016.10.31

【专业类别】:著作权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董美根
【出版时间】:2016年04月01日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期刊页码】:37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副 标 题】: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59条
【关键词】版权转让、登记、有权处分、对抗效力

【摘要】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未经登记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采用的是登记对抗规则,因我国版权登记或版权转让登记缺乏公信力,这一规则不仅与我国物权变更生效主义不一致,而且也不符合民事权利有权处分规则。一旦该规则生效,不仅破坏了民法体系的内在一致性与完整性,更与民法相关规则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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