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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定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的变革

更新时间:2015.03.21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余俊
【出版时间】:2011年07月15日
【期刊名称】:电子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作者单位】: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WTO、TRIPS协定、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摘要】TRIPS协定在中国生效的十年,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的变革,表现在确认了知识产权权利属性、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升了知识产权战略高度、突出了知识产权贸易地位、便利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强化了知识产权社会意识等,但中国知识产权法制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体系化贫弱、保护路径偏向、公私关系失衡、配套机制阙如、创造运用脱节等,今后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应当首先面向市场,使之因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其次应当对外来的知识产权法律进行必要的本土化,使之内化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本体的有机组成。

【目录】

一、TRIPS协定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贡献
(一)确认了知识产权权利属性
(二)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三)提升了知识产权战略高度
(四)突出了知识产权贸易地位
(五)便利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六)强化了知识产权社会意识
二、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变革的不足及完善
(一)体系化贫弱
(二)保护路径偏向
(三)公私关系失衡
(四)配套机制阙如
(五)创造运用脱节
三、结语:面向市场、内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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