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5
【摘要】专利权的产生,本是为了解决交易成本问题而创立了专利产权制度。但专利权产生后,又生出新的交易成本。侵权救济以效率为价值目标,因此从规范分析上,当专利权的交易成本低时,侵权救济应采财产规则;当专利权的交易成本高时,侵权救济应采责任规则。强制许可是专利权保护之责任规则的体现。对专利权交易成本是高抑或是低这一问题没有统一的回答,而是取决于对政府定价的态度。自由市场哲学认为政府定价的交易成本高,因此反对政府干预专利权的定价,而赞同对专利权保护采取强保护的财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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