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在与美国知识产权专家交流的过程中,谈到我国目前激励创新的模式时,该专家提到美国的创新模式就是鼓励个体创新者,美国大部分的创新都来自于个人以及中小企业,大企业创新所占的比例反而比较小。他强调美国在考虑创新的时候是从私权的角度来考虑的,而中国仍然以公权的思维方式来看待创新问题。这除了体制的问题,还有意识和方法的问题。体制和意识的问题我们已经谈得太多,而重视经济学分析方法在知识产权立法修法以及执法过程中的作用也许能够较快地修正我们的意识,从而更好地达成促进创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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