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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俗称”恶意注册案的程序法思考

更新时间:2012.11.18

【专业类别】:商标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李琛
【出版时间】:2010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商标制度

【摘要】近期,我国出现了一系列因注册商标的俗称而引发的纠纷,但商标权人却很少能获得救济,其重要原因在于权利人对实体请求权和具体法律条文选择不当。这一现象暴露出我国法律实践中诉讼标的识别技术的缺陷。在涉及消费者利益的商标纠纷中,裁判机关应根据新诉讼标的理论,按照"你给我事实,我给你法律"的原则,独立判断原因事实的法律性质,而不应受当事人法条选择的约束,以杜绝当事人必须"适用法律正确"方获救济的现象。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诉讼标的理论概述
三、商标俗称恶意注册案中诉讼标的识别的缺陷
(一)不利于体现诉讼公正
(二)不利于体现诉讼效率
四、“广本”案的启示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