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10
【摘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采取竞争模式还是垄断模式,各国做法不一,学界观点各异。其实,集体管理组织模式的选择取决于一国的国情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程度,就我国当前的现状而言,赋予集体管理组织先天的垄断性容易使其滥用垄断权,给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而要从根本上消除垄断,必须从源头上引入竞争机制,允许一类作品建立多个集体管理组织;同时必须完善监督手段和监督程序,明确集体管理组织的义务和责任,以便消除市场竞争形成的事实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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