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从消费性使用视角看“微博转发”中的著作权限制

更新时间:2017.02.26

【专业类别】:著作权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梅术文
【出版时间】:2015年12月01日
【期刊名称】:法学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期刊页码】:115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与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消费性使用、转换性使用、著作权限制、“微博转发”

【摘要】在“微博转发”过程中为评论、推荐等目的大量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属于“适当引用”,也很难归入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的“个人使用”范畴。“三步测试法”虽然是关于著作权限制的一般条款,但只具有限制著作权限制的功能,不宜作为扩展著作权限制范围的依据。我国没有采用“因素主义”的立法模式,未来也应该审慎选择。网络环境下日益变化的消费性使用仍具有“非竞争性”和“非营利性”的特征,因此在著作权法中保护消费性使用依然具有正当性。合理的选择是继续规定“个人使用”的著作权限制条款,同时辅之以“三步测试法”的检验,以维护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和使用者利益的平衡。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