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11.30
【摘要】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正在进行中,修改草案新增了追续权条款,作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我国在追续权立法上应当遵循《伯尔尼公约》中对于追续权的规定。公约规定了一国作者在国外适用追续权时采用互惠原则。对于我国追续权立法而言,倘若外国作者在我国主张追续权保护,只要该国承认并保护我国作者于该国的追续权,我国即应当保护该国作者在我国的追续权。这一保护范围并非完全等同于我国追续权人在我国的追续权保护范围,还需要考量外国作者本国的追续权保护范围后才能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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