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10.28
【摘要】知识产权制度是工业社会中按照有形物的财产理论形塑的。在以互联网为中心的技术革命中,知识的生产和组织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传统知识产权理论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宜笼统预设和夸大物品的稀缺性,产权激励并非首要的乃至唯一的选择,人力资本的增加才是知识创造的源泉。现行法律的组织方式建立在纸面所有权基础上,人为地创设了物品的排他性,以维系对知识产品的可占有性,成本高昂。知识创新机制是多元化的,不能忽略法律之外的创新和多样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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