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6
【摘要】利用法律制度设置信息产权是规范信息利益的重要表现。知识产权制度是信息产权化设置中的核心法律制度,但知识产权将知识信息私有化后形成了一对基本矛盾:信息自由传播与知识私有控制的矛盾,特别是知识产权在现实发展中出现不合理的持续扩张,信息自由与知识产权的冲突愈发明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是对知识产权基本信息达成公共开放、公共获取的重要机制,其建设内容应着力于信息自由与知识产权之间冲突的化解,使公众的信息福利得到实现,信息权利得以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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