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3
【摘要】 在首次将商标权作为“可投资财产”对待的1979年《中外合资企业法》颁布时,中国市场之外的人真正看到了这片土地上“改革开放”的曙光。当时,关心中国发展的一些外商及外国法学家,兴奋的心情甚至超过了国内许多人。国内普遍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实际是1991年及1995年两次闹得举世瞩目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之后。而且,至今仍有中国学者不认为商标权为私权,或虽勉强承认其为私权,但认为地位尚不及债权、远非“专有权”,至多是“专用权”。 更多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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