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论我国商标法使用条款之完善

更新时间:2015.12.11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王莲峰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支持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商标注册原则的反思与改进研究》(项目编号10BFX073);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编号J511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副 标 题】:以iPad商标纠纷案为视角
【关键词】iPad商标纠纷、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商标侵权、立法修改

【摘要】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已经成为死亡的商标,在侵权诉讼中,在后使用人可以以在先使用人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为由进行抗辩,不构成侵权。结合近期媒体热炒的iPad商标纠纷,讨论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效力问题,从而关注我国商标法修改中的使用条款,提出对应的立法修改建议。 更多还原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