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08
【摘要】知识产权客体是知识产权学说的理论基础,学界关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一直存在争议,以张勤教授为代表的"信息说"、以吴汉东教授为代表的"知识产品说"、以刘春田教授为代表的"行为说"以及传统的以《民法通则》为代表的"智力成果说"等学说都从一定侧面对知识产权的客体进行了阐释,近期李杨博士又从著作权入手提出了客体的多重构造体系说,从动态角度进一步丰富了知识产权客体学说,但混淆了一些概念,值得进一步商榷。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对李杨博士著作权客体多重构造体系说的评析
三、著作权客体的结构体系
四、在法律中规定知识产权客体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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