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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修改超范围比较研究

更新时间:2015.04.09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吕良
【出版时间】:2009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来小鹏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专利、修改、超范围

【摘要】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发明专利的修改问题。笔者在对中国、美国、欧洲和日本专利法、审查指南、审查程序手册以及相关参考文献进行了系统而广泛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个人的一些观点。 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复审/无效、法院审判等阶段,涉及发明专利修改的问题尤其是修改超范围问题一向都是难点问题。突出体现在,专利法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可操作性不强,而作为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审查工作的审查指南来说,对于修改超范围的判断原则规定的并不详细,同时缺乏典型的案例支持,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判断标准把握不统一、结论互相矛盾的问题。 本文正是针对这样的实际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并提出了一定的观点,对涉及发明专利修改的法条的理解、法条的可能修改方向、判断原则、判断主体、典型的修改方式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究,形成了初步的结论性意见。希望能够在发明专利修改这一问题上有所贡献。当然本文涉及的问题同样适用于实用新型专利。

【目录】

引言1
第一章发明专利修改超范围立法比较2
第一节专利法关于修改时机的规定2
第二节关于修改超范围的法律规定及判断原则2
第二章相关国家有关“新内容”规定的比较9
第一节美国9
一、改写9
二、明显错误9
三、固有的功能、原理或优点9
第二节欧洲10
第三节日本10
第四节分析11
第三章关于修改超范围的判断方法介绍13
第一节新颖性判断法13
第二节修正的新颖性判断法13
第三节实质性特征判断法(必要技术特征判断法)14
第四章我国关于发明专利修改超范围规定所存在的问题16
第一节对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理解16
第二节判断主体问题16
第三节判断原则问题18
第五章完善我国发明专利修改超范围规定的建议23
第一节修改相关法律规定23
第二节判断主体与判断原则24
一、判断主体24
二、判断原则25
三、新内容的侧重点26
四、关于判断原则的分析27
五、判断主体与判断原则之间的关系28
第三节发明专利修改与概括的关系29
一、在后概括29
二、限制性概括方式30
第四节发明专利修改与公知常识的关系31
一、公知常识概述31
二、涉及隐含公开的修改31
第六章关于几种特殊的修改34
第一节关于数值范围的修改34
一、审查指南中数值范围修改相关内容释疑34
二、从数值范围中选择点的修改35
三、连续数值范围内的选择37
第二节下位概念化或选择的修改37
第三节明显错误更正与最大可能性39
第四节删除技术特征的修改40
结论42
参考文献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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