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与在先专利对比被部分无效时;在后专利一定从属于在先专利吗?——对一个争讼十年的从属专利侵权案的分析

更新时间:2013.06.25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会议论文
【作  者】:朱跃平;
【出版时间】:2011年01月01日
【会议时间】:2011年01月
【文集出版者】: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会议名称】:2011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二届知识产权论坛
【会议文名集】: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能力-2011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二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
【作者单位】:未知
【关键词】专利侵权

【摘要】从属专利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均没有明确定义,只有司法解释中有所说明,但在专利实践中,从属专利是客观存在的,当前后两个有效专利的保护范围发生冲突时,在后专利一定是从属于在他先专利的,因而就有了从属专利的问题。从属专利的认定,其实质就是被控侵权的在后专利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在先专利保护范围的认定。本文通过具体案例,阐述了一个曾经被法院作为从属专利认定的准则是错误的,即当与在先专利对比后,在后专利被部分无效时,在后专利不一定从属于在先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