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1996年年末,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日内瓦外交会议上,在西方国家及其著作权产业界的督促下,WIPO通过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WCT)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在这两个条约中均写入了专门的技术措施条款。WIPO在WCT第11条中规定:“缔约各方应规定适当的法律保护和有效的法律补救方法,制止规避由作者行使本条约所规定的权利而使用的、对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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