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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解读本国优先权制度的原因分析及立法建议

更新时间:2013.06.20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王晓先; 黄亦鹏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作者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广东工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
【支持基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课题“产学研模式下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GDIP2010-C13);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课题“广东省高校产学研合作下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2010tjk095); 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课题“产学研模式下广东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2011B070300130)
【关键词】优先权制度

【摘要】本国优先权是优先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部分学者对本国优先权作用的研究,形成"三点论"和"六点论"两种观点,其中不乏错误的结论。有必要对产生错误的根源进行分析并研究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此维护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初衷,再现法律的公平理念和鼓励发明的创新精神。

【目录】

一、论述本国优先权作用的普遍观点
二、本国优先权被错误解读的现实情形
(一)错误解读之一:描述本国优先权的作用与“说明书”的要求相背离
(二)错误解读之二:以优先权作用的共性代替了本国优先权的作用
三、造成错误解读本国优先权作用的原因
(一)对“相同主题”“清楚记载”的确认与“充分公开”分离
(二)没有明确“申请日”取得必须符合“充分公开”的要求
四、本国优先权的作用及对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本国优先权的特殊作用
(二)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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