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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下有关图书馆著作权限制规定研究

更新时间:2016.03.20

【专业类别】:著作权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幸秋妙
【出版时间】:2011年03月21日
【指导老师】:冯晓青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博士论文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著作权、图书馆、合理使用、限制与例外规定、利益平衡

【摘要】图书馆为作品及知识之宝库,其搜集保存作品及资料,无偿供公众利用,开启公众通往知识之门,并肩负知识传递、文化保存等公益任务。在数字时代,图书馆更是消除民众间数字鸿沟、保障公众对知识、信息自由平等接触取得权之社会责任担当者。而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专有保护之同时,亦负有促进公共利益与文化发展之立法目的。著作权法中为图书馆所制订之著作权限制或例外规定,为图书馆从事前述公益任务提供免于侵害著作权之依据。因应数字时代信息社会与网路环境之变革,为确保私益与公益间之适当平衡,各国多已对其图书馆著作权例外规定,进行制度性的检讨及修法。此国际公约相关规范以及国际立法进展如何,亦有加以研究之必要。

【目录】

摘要 4-7
ABSTRACT 7-10
导论 15-21
一、论文写作背景与意义 15-17
二、本文的创新与待完善之处 17-18
三、本文用语之特别说明 18-21
第一章 图书馆与著作权法之关系 21-36
第一节 图书馆之角色与功能 21-22
第二节 图书馆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 22-31
一、利益平衡之追求 22-28
二、图书馆著作权限制规定之重要性 28-30
三、图书馆著作权限制规定之多样性 30-31
第三节 解决数字环境下图书馆与著作权法关系的基本思路 31-36
一、数字环境下利益平衡之重新检视及调整 31-33
二、保持动态性利益平衡之著作权立法完善 33-36
第二章 国际著作权公约及协定之规范 36-49
第一节 伯尔尼公约 36-39
第二节 罗马公约 39-40
第三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40-41
第四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WCT) 41-42
第五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及录音制品公约(WPPT) 42-43
第六节 欧盟2001 年信息社会著作权指令 43-45
第七节 突尼斯著作权模范法 45-46
第八节 小结 46-49
第三章 美国著作权法之图书馆复制权例外规定 49-95
第一节 美国著作权法第108 条规定及其立法沿革 49-59
一、立法沿革 49-54
二、第108 条现行规定 54-57
三、第108 条规定与第107 条之关系 57-59
第二节 适用第108 条之图书馆与档案馆 59-67
一、本条仅限适用于具有物理场馆及藏书之传统实体图书馆 60-61
二、营利企业所设置之图书馆并非当然排除本条之适用 61-64
三、图书馆之责任限制 64
四、第108 条研究团体报告对于图书馆资格之修法建议 64-66
五、有关Google book search 计划 66-67
第三节 馆藏之替换与保存 67-85
一、第108 条第(b)、(c)款 68-77
二、第108 条研究团体报告对于保存议题之修法建议 77-83
三、第108 条第(f)款(3)项、(h)及(i)款 83-85
第四节 为利用人提供复制服务与馆际交流 85-95
一、第108 条第(d)、(e)款 85-87
二、第108 条第(g)款 87-89
三、第108 条研究团体报告对于第108 条第(d)及(e)款之讨论 89-95
第四章 日本及韩国有关图书馆之著作财产权限制规定 95-129
第一节 日本有关图书馆复制之著作财产权限制规定 95-121
一、立法沿革 95-97
二、适用《著作权法》第31 条规定之图书馆主体 97-99
三、应利用人请求所为之复制(第31 条第1 款第1 项) 99-109
四、基于保存必要之复制(第31 条第1 款第2 项) 109-112
五、关于馆际互助之复制(第31 条第1 款第3 项) 112-114
六、2009 年有关国会图书馆数字保存复制之特别立法 114-120
七、2009 年有关国会图书馆收集复制网络资料之特别立法 120-121
第二节 韩国有关图书馆复制及传输之著作财产权限制规定 121-129
一、现行《著作权法》第31 条规定 121-122
二、重要之立法沿革 122-124
三、图书馆复制著作权限制规定之重点探讨 124-129
第五章 海峡两岸有关图书馆之著作权限制规定 129-173
第一节 中国大陆地区有关图书馆合理使用规定 129-147
一、立法沿革 129-131
二、《著作权法》第 22 条第 1 款第(8)项--为陈列或保存版本之复制 131-138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 7 条--向馆内服务对象提供数字作品 138-147
第二节 中国台湾地区有关图书馆著作权限制规定 147-168
一、《著作权法》第48 条及第48 条之1 的立法沿革 147-149
二、《著作权法》第48 条规定之要件及相关解释 149-158
三、《著作权法》第 48 条之 1 关于论文或报告摘要之合理使用规定 158-159
四、《著作权法》第65 条合理使用规定 159-168
第三节 中国大陆地区有关图书馆著作权限制规定之完善建议 168-173
一、应考虑制订为利用人研究及学习目的而复制及提供之例外规定 169-171
二、应考虑制订有关馆际互助之例外规定 171-172
三、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7 条部分 172
四、有关《著作权法》第22 条第1 款第(8)项部分 172-173
第六章 我国台湾地区有关图书馆著作权限制规定之修法检讨 173-201
第一节 第48 条规定与第65 条第2 项之关系 173-176
一、法制继受观点 173-174
二、美国法之“合理使用”与“法定例外” 174-175
三、小结 175-176
第二节 适用第48 条之主体 176-178
一、各国立法例之观察 176-177
二、小结 177-178
第三节 图书馆因保存必要之复制 178-188
一、各国立法例之观察 178-182
二、第48 条第2 款所谓保存必要规定及其相关解释 182-186
三、有关数字保存之修法建议 186-187
四、有关图书馆收集保存网络在线资料之修法建议 187-188
第四节 馆内电子阅览 188-190
第五节 图书馆应个人研究要求而复制并提供复制物 190-195
一、关于数字复制物之交付 190-191
二、关于利用人未到馆之远程服务 191-195
第六节 馆际互助 195-198
第七节 小结 198-201
一、《著作权法》第48 条不应再受到第65 第2 项之检验 198
二、第48 条适用主体应增订“非营利”目的要件且应限于具有档案保存提供职能之机构 198-199
三、数字保存之修法 199
四、应允许于一定条件下提供馆内电子阅览 199-200
五、可考虑在一定条件下开放“非绝版或难以购得之著作”的馆际互助 复制提供 200-201
结论 201-209
参考文献 209-220
致谢 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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