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用户名:
验 证 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更新时间:2015.12.25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在遏制商标抢注行为方面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故意甚至是恶意抢注他人商标者,在相关的行政程序及司法审查程序终结后,在先权益享有者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之规定,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以追究抢注者的民事责任。 更多还原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