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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审查标准的探讨

更新时间:2015.11.08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陈勇
【出版时间】:2010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李玉香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实用新型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实质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

【摘要】我国《专利法》第一条规定,制定专利法是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自建立以来,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采取初步审查制度,即一般情况下不经过检索来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故基本上不对其实质授权条件进行审查。由此引起初步审查与专利权的实质授权条件之间的矛盾。所以授权后的实用新型专利存在权利稳定性差、社会公众认识混乱、干扰正常经济秩序、侵权诉讼较为繁琐等问题。而且随着我国实用新型申请量的逐年增加,该问题呈现出越为严重的趋势。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在2000年修改专利法的时候建立了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进而在2008年修改专利法时进一步将该制度修改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力图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来解决实用新型专利权不够稳定的问题。但是该问题并没有得以彻底解决,本文通过一些国家对实用新型的实质授权条件的审查方式,以及无效和诉讼等方面的调查分析,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以及专利法的立法、改法精神,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实用新型审查标准的观点和建议。一、通过分析初步审查的审查标准与专利法实质授权条件的标准之间的矛盾,揭示目前的审查制度和审查标准带来的问题。二、通过分析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实用新型无效宣告请求以及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的情况,通过分析非正常申请和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情况,并且结合专利制度理论和专利法立法的宗旨,研究对实用新型申请进行实质授权条件的审查的必要性。三、通过分析韩国、日本以及其他国家的实用新型审查标准和制度,提出我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应该增加对实质授权条件的审查,并提出对实质授权条件的审查标准。四、对上述建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在本文中,笔者通过对上述几个方面的研究,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的学术成果和文献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讨论,以期能够提出具有实际意义的建议。

【目录】

一、实用新型审查制度概述
(一)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简介
1.实用新型的概念
2.世界上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发展
3.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特点
4.设立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作用
(二)实用新型审查标准的定义
(三)实用新型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1.授权专利稳定性较差
2.社会公众认识混乱
3.干扰正常经济秩序
4.侵权诉讼程序繁琐
二、我国目前的实用新型审查标准分析
(一)实用新型初步审查制度的分析
1.初步审查的审查内容
2.初步审查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二)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分析
1.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2.对于实质授权条件的理解
(三)初步审查标准和实质授权条件之间的矛盾分析
(四)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分析
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由来
2.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效力
3.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评价内容
4.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的缺陷
三、我国实用新型审查标准的改革建议
(一)国外的实用新型审查标准
1.韩国
2.日本
3.其他国家
(二)我国的实用新型审查标准的改革建议
1.审查标准中增加对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
2.审查过程中的专利性标准
(三)实用新型审查标准改革建议的可行性
1.审查标准改革可行
2.审查标准改革带来的优点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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