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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证券化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15.10.25

【专业类别】:其他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李祖山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梁伟
【导师职称】:副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
【关键词】知识产权证券化、特殊目的载体、真实销售

【摘要】知识产权与金融衍生工具的结合,实现了知识产权证券化,达到了融资目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源于1997年的“鲍伊债券”,其在我国的发展也不过十余年。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在实际的运用中严重缺少法律的支持。这不利于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开展。鉴于此,对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系统的研究,不但具有理论意义,同时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法律视角进行探讨,在明确其本质与内涵后,深刻剖析已经出现的或将来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与法律风险,审视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并借此提出针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可行性建议。本文立足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的法律规范,重点研究了下述内容。在法律主体中,中介机构作为独特的服务载体,主要表现在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机构上。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整体处在起步阶段,缺少相关经验;法律规制不完善,法律风险较大。表现在:内部增级中存在的发起人追索权法律风险,信用评级方法不科学、不统一等。针对此现状,本文提出了包括建立政府扶持的担保公司、知识产权保险体系和内、外部信用增强机制;加大法律监管,建立完善的准入与注销制度,发挥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的功能,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用评级体系等措施。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和发起人、发行人的“破产风险”是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关键,贯穿始终,直接关系到其成败。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存在基础资产可撤销交易的风险、重新定性的风险以及混合风险;基础资产池的构建可能涉及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特设载体机构(SPV)的破产风险和发起人破产风险将影响到证券发行的稳定性。SPV是问题的核心。构建合理的SPV将有助于降低甚至避免破产的可能,同时利用法律的严格规定和合同的自主约束,也有助于提高SPV的可靠性。而资产实现真实销售又可以保证发起人的破产不会影响到基础资产的权属和现金流的稳定。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知识产权证券化概述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内涵及特征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价值
第二章 知识产权证券化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一、特殊目的载体(SPV)的破产隔离风险
(一)SPV 模式与我国法律的冲突
(二)SPV 的破产风险
二、基础资产的法律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基础资产真实销售的法律问题
(三)知识产权资产池构建的法律风险
(四)将来债权让与的法律问题
三、支撑体系的法律问题
(一)信用增强的法律问题
(二)信用评级的法律问题
(三)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问题
第三章 中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具体建议
一、对 SPV 相关问题的法律建议
(一)SPV 法律模式的中国选择
(二)SPV 破产风险的法律防范
(三)建立发起人破产风险隔离机制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基础资产法律规制
(一)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
(二)明确知识产权资产池反垄断规制的基本原则
(三)加强真实销售的风险防范
(四)将来债权让与制度的立法建议
三、支撑体系应遵循的法律路径
(一)加强信用增强的风险防范
(二)完善信用评级的法律监管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 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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