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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实用艺术作品版权保护制度及其借鉴

更新时间:2015.03.31

【专业类别】:著作权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卢海君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支持基金】:2013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保护的立法研究”,项目编号:13FXC037
【关键词】实用艺术作品、可分离性标准、物理上的可分离性标准、观念上的可分离性标准

【摘要】实用艺术作品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该特殊属性导致该类作品在版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条件上都较为特殊。就其可版权性要件来说,美国版权法中的"可分离性标准"最具借鉴意义,该标准分为物理上的可分离性与观念上的可分离性;前者要求物品的艺术性层面能够真实地同其功能性层面区分开来,后者只要求这种区分在理论上可行即可。应联系功能性原则、合并原则和版权侵权规则等,结合可分离性标准,合理确定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范围。在未来著作权法修法中,实用艺术作品应该单独成一类,并且将可分离性标准作为其可版权性的特殊要件加以规定。

【目录】

一、实用艺术作品的特殊属性
二、实用艺术作品特殊的可版权性要件
三、在整体版权规则环境中的可分离性标准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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