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司法实务中,对于破产企业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是合并在破产案件中一并处理的,不单独由法院知识产权庭处理。虽然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有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破产企业的知识产权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往往被忽视,在破产清算时被遗漏,在资产评估中被低估。这不仅造成破产企业财产的隐性流失,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也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延续。对于商业秘密在企业破产过程中的处置情况进行了论述。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