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6.20
【摘要】科技与网络的交会,带来了两大问题。一是便捷,即复制行为的简易与普及;二是风险,即著作权人的利益变得岌岌可危。著作权人为了加强自身对作品的控制力,往往通过科学技术措施加密。但有加密即有解密,结果是,保护与规避之间成了噩梦般的轮回。摆荡在数位化与犯罪化之间,刑法上究竟作何回应?刑法上的犯罪类型与目录,又能否解决技术保护措施产生的问题?统筹兼顾,不要赌注于刑法,或许才是实现著作权法长远发展的方法。
【目录】
一、引言
二、技术保护措施之初探
三、技术保护措施行为之刑法学思考
(一)规避、破坏技术保护措施行为之入罪化?
(二)准备行为之“除罪化”?
四、结 语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