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5
【摘要】 演绎权是著作权中一种十分重要的财产性权利,是对作品演绎的专有权。演绎权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演绎作品的创作和利用。在19世纪中期以前,作者的著作权控制主要限于对作品的大量复制。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英美法院逐渐赋予作者控制其作品被他人再创作的权利,直至系统地限制他人创作演绎作品的自由。当著作权扩张到演绎权时,对演绎权的保护优先关注的是对作者受合法保护的著作权利益的保障。演绎权的设立是著作权扩张史中重要的里程碑。设立演绎权的正当性可以从激励与接近之间平衡的关系加以认识,一方面,需要通过将著作权保护扩张到演绎权从而在更大程度上激励作者创作;另一方面,也需要保障公众对作品接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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