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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5.30

姓   名:李建华

性   别:

职位职称: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工作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学历学位:

学  历:学士

专  业:法学

学  校:吉林大学

学  历:硕士

专  业:法学

学  历:博士

专  业:法学

工作简历:

1985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1994年、2000年分别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

1989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至今;

1998年被破格评聘为副教授;

1999年成为吉林大学重点资助培养的20名文科青年骨干教师之一;

2001年被破格评聘为教授;

2003年12月被遴选为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是法学院当时最年轻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民法典研究所所长、《当代法学》杂志社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国家知识产局专家库专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库、商务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专家库专家、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关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院专家委员。

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吉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长春市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长春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同时兼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组成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天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春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业务领域:

教学科研

知识产权、民法、经济法

主要成果:

著作(含专著、合著及教材):

1、《民法》(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本书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教材类一等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

2、《民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8月版

3、中国物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4、《民法总论》(第二版),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版

5、《知识产权法》,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版

6、《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版

7、《物权法》,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版

8、《民法总论》,科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

9、《民法总论多媒体课件》,科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

10、《民法总论教师手册》,科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

11、《民法现代性与制度现代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12、《民法总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6月第1版

13、《知识产权法》,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

14、《物权法》,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

15、《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6、《经济法新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9月第1版

17、《经济法原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

18、《宏观调控法》,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

19、《经济刑法立法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20、《法学通论》,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

21、《经济法新论(修订版)》,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

22、《知识产权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2版

 

论文:

[1]李建华,曹险峰.论《侵权责任法(草案)》结构体例设计之不足——以特殊侵权行为之内涵分析为视角[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2:29-34.

[2]李建华.论我国民法典基本原则表述的立法技术——兼论民法典基本原则立法表述中民事活动等概念的取舍[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03:65-72.

[3]彭诚信,李建华.善意取得合同效力的立法解析与逻辑证成[J].中国法学,2009,04:85-101.

[4]李建华,曹险峰,李国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立法研讨会综述[J].当代法学,2009,03:155-160.

[5]李建华.论商铺业主经营权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冲突的司法处理[J].法学论坛,2009,06:14-17.

[6]李建华,麻锐.经济犯罪民事责任的界定及其强化[J].法学杂志,2009,12:62-65.

[7]李建华,王琳琳,曹险峰.中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私法责任一般条款的立法设计[J].社会科学战线,2009,11:193-199.

[8]王国柱,李建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研究[J].当代法学,2013,01:3-13.

[9]李建华,管洪博.大规模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J].法学杂志,2013,03:31-38.

[10]李建华,管洪博.我国食品侵权潜在损害医疗检查费制度的构建[J].经济纵横,2013,05:51-56.

[11]李建华,王琳琳.构筑私权的类型体系[J].当代法学,2012,02:84-90.

[12]李建华,王国柱.我国民法典总则编私权客体制度的立法设计[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03:127-133.

[13]阿迪力·阿尤甫,李建华.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合同责任制度比较研究[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2:92-96.

[14]李建华,彭诚信.论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司法适用——基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其判决的评判和反思[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05:178-186.

[15]王国柱,李建华.著作权法定许可与默示许可的功能比较与立法选择[J].法学杂志,2012,10:150-154.

[16]李建华,管洪博.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适用[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06:117-122.

[17]李建华,王琳琳,麻锐.中国民法典应构建老年监护制度——兼论中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完善[J].社会科学战线,2012,11:186-193.

[18]李建华,董彪.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的若干立法构想[J].当代法学,2006,02:23-30.

[19]李建华.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兼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04:83-89.

[20]李建华,杨代雄,韦经建.以人为本与中国民法典的价值取向[J].社会科学战线,2006,05:222-228.

[21]李建华,杨代雄,赵军.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相关规定[J].法学评论,2003,05:106-112.

[22]李建华,许中缘.论私法自治与我国民法典——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4条的规定[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03:145-153.

[23]李建华,王国柱.论民事权益——民法保护对象的立法和司法双重确认[J].法学杂志,2011,01:27-30.

[24]杨咏婕,李建华.对美国堕胎法案的理论反思——兼析胎儿人身权利[J].求索,2011,09:144-146.

[25]李建华,麻锐.论财产性民事责任优先承担规则[J].社会科学战线,2011,08:219-226.

[26]李建华,许中缘.论民事习惯与我国民法典[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02:22-29.

[27]李建华,杨代雄.我国土地用益物权体系的立法构造——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相关规定[J].当代法学,2004,01:107-115.

[28]李建华,董彪.论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立法模式[J].社会科学战线,2004,04:182-187.

[29]李建华.经济特区经济法授权立法的特点及运用[J].海南人大,2004,03:25-26.

[30]李建华,蔡立东,董彪.论中国民法的现代性问题——民法典立法基调前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01:114-121.

[31]李建华,傅穹.一部深化公司法理论研究的力作——《公司法教程》评介[J].法学评论,1998,03:127-128.

[32]李建华,傅穹.论占有与善意取得[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03:25-30.

[33]李建华.我国经济法立法中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J].行政与法,1998,01:25-27.

[34]李建华.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人制度——对完善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思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06:15-20.

[35]李建华.经济附属刑法的立法形式──一种惩治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补充形式[J].当代法学,1999,06:41-44.

[36]李建华.略论经济法立法权[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02:19-24.

[37]李建华,王丽华.经济法立法的协调性原则简析[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04:32-35.

[38]李建华.简论经济刑法立法的可行性原则[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05:28-31.

[39]李建华.论经济刑法立法权的配置原则[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9,04:3-7+79.

[40]李建华,董彪.专家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兼论德国新债法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启示[J].社会科学战线,2005,05:207-211.

[41]李建华,许中缘.论物权变动的便捷与安全原则——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相关规定[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01:130-135.

[42]李建华,冯彦明.地役权制度的价值分析及框架设计[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1:36-42+83.

[43]李建华.论经济刑法立法的定位[J].社会科学战线,2001,03:206-211.

[44]李建华.论经济刑法立法对象范围的划分[J].当代法学,2001,05:20-24.

[45]李建华.关于制定经济刑法典的思考[J].东疆学刊,2001,02:62-64.

[46]李建华,许中缘.法人越权行为原则的再认识[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02:51-55.

[47]李建华,徐中缘.法人代表制度三题[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02:39-44.

[48]李建华.论经济刑法立法的逻辑结构[J].行政与法,2001,02:34-36.

[49]李建华.论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02:17-21+70.

[50]李建华.论经济刑法的立法形式[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01:42-45.

[51]李建华,董彪,杨代雄.我国民法典总则编私权的立法设计——对私权一般性规定和类型化的反思[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03:59-67+160.

[52]李建华,彭诚信,杨代雄.我国《物权法》立法技术若干缺陷的分析与完善[J].当代法学,2007,04:139-143.

[53]李建华,王琳琳,麻锐.民法典人格权客体立法设计的理论选择[J].社会科学战线,2013,11:158-165.

[54]李建华,麻锐.论商事权利理论体系的构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05:14-21+171.

[55]李建华,阿依加马丽·苏皮.人格权财产利益制度的基本原则[J].湖南社会科学,2014,04:56-60.

[56]张丹丹,李建华.真实人物形象商品化权的性质辨析及法律保护模式[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2:78-82.

[57]李建华.对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再认识[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06:23-28.

[58]李建华.我国与韩国经济法立法技术的比较和借鉴[J].东北亚论坛,1997,02:90-94.

[59]李建华.我国经济法立法的分析[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02:13-18.

[60]李建华,王琳.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思考[J].人口学刊,1997,04:48-51.

[61]李建华.我国经济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J].社会科学战线,1997,05:217-223.

[62]李建华.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反思和深化──关于经济法学研究的几个问题[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05:17-24.

[63]李建华,刘雪松.刑法修改与经济犯罪立法的完善[J].行政与法,1997,03:23-24.

[64]李建华.略论经济法立法的模式和体例结构[J].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7,02:59-63.

[65]李建华.论俄罗斯联邦民法典(Ⅰ)总则的特点与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借鉴[J].法学评论,2000,06:113-117.

[66]李建华.论妨碍型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形态──关于我国《著作权法》立法完善的反思[J].社会科学战线,2000,04:212-221.

[67]李建华.略论外国经济刑法立法形式[J].当代法学,2000,02:49-52.

[68]李建华.论民事活动——兼论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结构的设计[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02:18-25.

[69]傅穹,李建华.先占制度简析[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05:30-32.

[70]李建华.试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矛盾及对策[J].当代法学,1994,03:24-27.

[71]李建华.论经济法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承担方式[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06:52-57.

[72]李建华,麻锐.论商事权利研究范式[J].社会科学战线,2014,10:189-197.

[73]麻锐,李建华.私权概念的私法逻辑[J].河南社会科学,2014,09:29-36.

[74]李建华.论经济法责任的特征[J].当代法学,1993,04:51-54.

 

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民法典总则立法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2.司法部科研项目:我国物权立法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3.吉林省社科项目:我国公有财产制度的物权法改造

4.吉林省社科项目:我国民法典中民事权利救济制度的立法研究

5.吉林省软科学项目:吉林省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6.吉林大学跨世纪教改项目:民法学系列课程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7.吉林大学跨学科项目:政府行政与法律规制

8.吉林大学世川良一优秀青年项目:我国经济法立法研究

9.吉林大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权利本位与中国民法法典化创新团队

10.第45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中国民法典立法技术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为王利明教授)

1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投入保障和文化产业振兴政策与法律研究

12.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权利本位论与我国民法典总则立法研究

社会荣誉

1.《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人制度》,荣获“第五次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论中国民法的现代性问题》,荣获“第六次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3.《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荣获“第七次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4.《论中国民法的现代性问题》,荣获“第二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5.《对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再认识》,荣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二等奖。

6.《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反思与深化》,荣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7.《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人制度》,荣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8.《我国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立法思考——兼评《物权法(草案)》(四审稿)的相关规定》,荣获“中国法学会“物权法研讨会”征文二等奖”二等奖。

9.《论私法自治原则与我国民法典》,获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优秀论文奖。

10.《以人为本与中国民法典的价值取向》,获中国法学会第三届“东北法治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

11.1999年获吉林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12.《民法学系列课程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的研究与实践》获吉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3.《民法学系列课程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的研究与实践》获第六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14.《论我国民法典基本原则表述的立法技术》荣获“第八次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5.《财产性民事责任优先承担规则》荣获“第九次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6.2006年被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评为“吉林省第一批拔尖创新人才”。

17.2006年被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评为“吉林省第一批拔尖创新人才”,2013年9月获得首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18.所著《民法》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教材类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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