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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信通  >  知产人物 > 正文
更新时间:2015.03.24

姓   名:陈有西

性   别:

职位职称:主任

工作单位: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学历学位:

学  历:学士

专  业:中文

学  校:浙江大学

工作简历: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时,陈有西以优异成绩考入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中文系,1982年毕业。因表现良好选为下派“调干生”后备干部,到县委机关工作

1983年11月借调浙江省公安厅从事预审和调查研究工作

1984年回家乡宁海担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分管文化系统

1985年正式调入浙江省公安厅,担任研究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6年调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担任省政法委员会书记的袁芳烈的机要秘书被评为浙江省首届十大杰出法学青年

1988年,随领导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人民法院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期间成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杭州作家协会会员;

1993年考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行政法专业深造,出版国内第一本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个人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成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

199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班结业。回浙江省高级法院,担任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少年刑事犯罪审判指导小组副组长;

1995年调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法学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出版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著作多本。评聘为法学副研究员、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社科院机关党委委员;

1997年调浙江财经学院,参与创办法律系,担任第一任法律系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1999年获律师资格,辞去公职,成为一个专业执业律师,创办合伙制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2000年评为二级律师职称;

2002年被选为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

2003年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培训班结业;

2003年5月调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业务领域:

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公司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香港上市、重大行政诉讼和集团评讼。

主要成果:

办理名案

五粮液公司“老作坊商标案”。2004年最高法院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名案;

鲁迅版画著作权案;

德国西门子公司OSRAN商标中国维权案;

柯以敏致中和公司代言合同纠纷案;

波司登公司商标许可纠纷案;

博泰公司商业秘密被盗维权案;

临海机械厂专利侵权索赔案;

中凯文化商标商号冲突抗辩案

 

主要著作

陈有西发表了大量法学论文和十多本法学著作,主要有《定罪量刑指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知识产权法》等,其个人网站《陈有西学术网》是中国法律人博客点击量最高的网站,2012年5月已经达4500余万人次。

社会荣誉

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

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宪法人权委员会 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委员会 副秘书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 委员 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浙江省公安厅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

浙江省台湾研究会理事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浙江警察学院兼职教授

杭州市政府信访律师顾问团成员

杭州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5)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负责人(1995)

浙江财经学院法律系第一任负责人(1997)  

浙江省杰出法学青年(1995)  

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04)

浙江省委授予五年普法先进个人(2006)  

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2007)

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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