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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广电出版局

更新时间:2017.07.06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所在城市】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25-83216609
【邮编】210000
【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

【代表人物】

周琪;张建康;申彭建;沈建国;曹玉梅;罗舒泽;郭燕荷;沈辉

【机构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欠发达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印刷复制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拟订版权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省内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大案要案,承担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http://www.jsxwcb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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