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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新闻出版局

更新时间:2017.07.06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所在城市】 广西>南宁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771-5516757
【邮编】530021
【地址】南宁青秀区金湖路53

【代表人物】

彭 钢 、黄著诚覃益功陈映红朱日荣、潘瑾兴、李承武、周文力、李德刚、林旭乔、朱为范

【机构概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制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拟订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拟订全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拟订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区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六)负责对全区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推进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全区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领导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对外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三)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http://www.gxpprft.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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