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02
【摘要】欧盟于1996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其“共同体商标法”(CommunityTrademark,简称CTM),受理共同体商标注册申请。凡是取得了共同体商标权,其商标在15个欧盟成员国内都将获得保护。目前共同体商标与欧盟各成员国的国家商标法并存。
【目录】
一、依据出口范围选择申请途径
二、申请程序繁简不同
三、商标注册的条件不同
四、异议的风险不同
五、商标规费差别较大
六、商标诉讼费用问题
七、商标的使用及续展程序有所差异
八、商标侵权诉讼程序不同
九、充分利用商标在先权,防止他人抢注商标
十、申请欧盟商标注册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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