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4.29
【摘要】《巴黎协定》是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所产生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约成果,但在气候有益技术转让方面的条款作了模糊化处理,相关知识产权议题仍未达成共识。如何利用现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合作机制,提高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气候有益技术转让的实质效果、帮助发展中国家完成减排目标,将成为未来全球气候变化知识产权问题谈判的关键。从知识产权对气候有益技术转让的影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有益技术领域的合作障碍、《TRIPS协定》知识产权弹性条款的适用等角度出发,对《巴黎协定》后气候有益技术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前景进行分析,并以中美两国在清洁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合作创新模式为例,探讨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气候转让有益技术及加强南南合作的可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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